待偿期为首个周期同等期 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 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

 
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
191号中石化大厦
B座
26层
2601-2624号房)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
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
61层-64层)

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号)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号
18-19全层)
签署日期:2019年
3月
8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18年
4月
24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8】749号文核准公开发行
面值不超过
60亿元(含
6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
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三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
15亿元,本期债券设两个
品种,两个品种间可双向互拨,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
月发行完毕。


本期债券名称为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为
19穗控
Y1,债券代码为
112868;
品种二债券简称为
19穗控
Y2,债券代码为
112869。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共
计不超过
1,500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元。



3、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
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
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发行人截至
2018年
9月
30日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
并报表口径)为
4,369,507.14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178,103.38万元,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92.09%,母公司口径资
产负债率为
76.31%;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80,238.95万元(
2015年度、2016年度和
2017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65,000.64万元、236,799.93万元和
238,916.28万元的平均值),预计
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
定。按照目前公司预计的
2018年业绩数据仍然符合发行和上市条件。



5、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
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
同时交易(以下简称
“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
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
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
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
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债券设两个品种。品种一的基础期限为
3年,品种二的基础
期限为
5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
权,每次续期的期限不超过基础期限,在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7、担保情况及其他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8、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品种一以每
3个计息年度为
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
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个周期(即延长
3年),或选择在该
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品种二以每
5个计息年度为
1个周期,在每个周
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个周期(即延长
5年),或选择在
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
30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9、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按年计息。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
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簿记建
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
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至纯天珠,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
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
300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
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
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基准利率的确定方式: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5个交易日中国债券信
息网(
)(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
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首个周期同等期
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
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
5个交易日中国债券信息网()(或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
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首个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
入计算到
0.01%)。



10、递延支付利息权:

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
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
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


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如发行人决
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发行人应在付息日前
10个交易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11、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
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
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①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不可
避免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

②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提供的关于发行人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纳
或补缴税款的独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赎
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
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告(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
规司法解释变更日距付息日少于
20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
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2)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
[2014]23号)和《关
于印发的通知》(财会
[2014]13号),发行人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
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
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①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发行人符合提前
赎回条件;
②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会计准则改变而影响公司相关会计条例的情
况说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
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告(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
日距年度末少于
20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
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
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
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以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债券。



12、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本期债券的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
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
1)向普通
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
2)减少注册资本。


本期债券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
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向普通
股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
2)减少注册资本。



13、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14、会计处理:本期债券设置递延支付利息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14]13号),发行人将本期债券
分类为权益工具。



15、本期债券设两个品种。其中品种一的询价区间为
4.0%-5.0%,品种二的
询价区间为
4.3%-5.3%,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9年
3月
12日(T-1日)向
网下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19年
3月
13日(
T日)深圳交易所网站
()及巨潮资讯网(
)上公告本期债
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6、本期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

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发行采取
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
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
“三、网下发行
”之“(六)配售
”。

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7、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
合格
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广州金融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网


下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手(1,000万元),超过
10,000手的必须是
10,000手(1,000万元)的整
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8、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
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9、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
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20、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广州金融控股集
团有限公司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
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及巨潮
资讯网()上公告。与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
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及巨潮资讯网
()查询。



21、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关于发布
有关事项
的通知》,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在债券上市后可以进
行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2、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文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
)及巨潮资讯网(
)上
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
/广
州金控/集团公司
指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我国/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州市政府
/市政府指广州市人民政府
广州市国资委指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金资本指广州金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广金资产指广州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广金基金指广州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广金期货指
广州金控期货有限公司
原“广永期货有限公司


广州银行指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立根租赁指立根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广金小贷公司指广州金控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凯得小贷公司指广州凯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绿色金控指
广东省绿色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原“广州金控花都金融投资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指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
60亿元
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行为
本次债券指
发行人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不超过
60亿元可续期公
司债券
本期债券指
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16穗控
01指
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
16穗金
01指
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6年公司债券(第
一期)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机构
/债券登记
机构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
理人
指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评级机构指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指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喜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说明书指
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广州金
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
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指
本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广州金
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
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债券持有人指
根据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期公司债券的
投资者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指《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新企业会计准则指
财政部于
2006年
2月
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
准则》和
41项具体准则,及此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
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元/万元/亿元指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万元/亿元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指
本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
《债券持有人会议
则》

为保护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的《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公司章程指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董事会指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近三年及一期、报告


2015年、2016年、2017年及
2018年
1-9月

本发行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
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3、发行规模:本期发行规模不超过
15亿元,本期债券设两个品种,品种一
基础期限为3年,品种二基础期限为5年,两个品种间可双向互拨。



4、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品种一的基础期限为
3年,品种二的基础期限为
5年,在约定
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公司有权行使续期选择权,每次续期的期限
不超过基础期限,在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全额兑付时到期。



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7、发行人续期选择权:品种一以每
3个计息年度为
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
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期限延长
1个周期(即延长
3年),或选择在该
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次债券。品种二以每
5个计息年度为
1个周期,在每个周
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次债券期限延长
1个周期(即延长
5年),或选择在
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次债券。发行人应至少于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付息日前
30个交易日,在相关媒体上刊登续期选择权行使公告。



8、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按年计息。如有递
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簿记建
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周期重置
一次。


首个周期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后续周期的票面利率调
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再加
300个基点。初始利差为首个周期的票面利
率减去初始基准利率。如果未来因宏观经济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导致当期基准
利率在利率重置日不可得,当期基准利率沿用利率重置日之前一期基准利率。



基准利率的确定方式:初始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5个交易日中国债券信
息网(
)(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
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首个周期同等期
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到
0.01%);后续周期的当期基准利
率为票面利率重置日前
5个交易日中国债券信息网()(或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
债收益率曲线中,待偿期为首个周期同等期限的国债收益率算术平均值(四舍五
入计算到
0.01%)。



9、递延支付利息权:本期债券附设发行人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
付息事件,本期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发行人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条
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
付利息次数的限制。


前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如发行人决
定递延支付利息的,发行人应在付息日前
10个交易日披露《递延支付利息公告》。



10、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1)发行人因税务政策变更进行赎回
发行人由于法律法规的改变或修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改变或修正而
不得不为本期债券的存续支付额外税费,且发行人在采取合理的审计方式后仍然
不能避免该税款缴纳或补缴责任的时候,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①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上述发行人不可
避免的税款缴纳或补缴条例;
②由会计师事务所或法律顾问提供的关于发行人因法律法规的改变而缴纳
或补缴税款的独立意见书,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行使赎
回权。发行人如果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即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


规司法解释变更后的首个付息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告(法律法规、相关法律法
规司法解释变更日距付息日少于
20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
公告)。赎回方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2)发行人因会计准则变更进行赎回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
[2014]23号)、《关
于印发的通知》(财会
[2014]13号)和《永续债相关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财会[2019]2号),发行人
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若未来因企业会计准则变更或其他法律法规改变或修正,
影响发行人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本期债券计入权益时,发行人有权对本期债券进
行赎回。


发行人若因上述原因进行赎回,则在发布赎回公告时需要同时提供以下文件:

①由发行人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说明,该说明需阐明发行人符合提前
赎回条件;
②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对于会计准则改变而影响公司相关会计条例的情
况说明,并说明变更开始的日期。

发行人有权在该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日的年度末行使赎回权。发行人如果
进行赎回,必须在该可以赎回之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告(会计政策变更正式实施
日距年度末少于
20个交易日的情况除外,但发行人应及时进行公告)。赎回方
案一旦公告不可撤销。


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当期利息及递延支付的利息及其孳息(如有)向投资
者赎回全部本期债券。赎回的支付方式与本期债券到期本息支付相同,将按照本
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除了以上两种情况以外,发行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赎回本期债券。



11、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本期债券的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
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发行人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


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

(2)减少注册资本。

本期债券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发行人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
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发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向普通
股股东分红(按规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除外);(
2)减少注册资本。



12、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13、会计处理:本期债券设置递延支付利息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号)、《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会[2014]13号)和《永续债相关会计
处理的规定》(财政部财会[2019]2号),发行人将本期债券分类为权益工具。



14、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每
年付息一次。



15、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9年3月14日。



16、付息日:债券存续期内每年的
3月14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7、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
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8、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的相
关规定办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
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9、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0、信用级别: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
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21、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2、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

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24、发行对象:面向合格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安排详见发行公告。

25、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6、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27、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8、上市安排: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

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29、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30、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将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期债券募

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31、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结算机
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3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
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3、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发行安排
T-2日
(2019年
3月
11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
T-1日
(2019年
3月
12日)
网下询价(簿记)
确定票面利率
T日
(2019年
3月
13日)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认购起始日
T+1日
(2019年
3月
14日)
网下认购截止日
网下合格投资者于当日
16:00之前将认购款划至
主承销商专用收款账户
T+2日发行结果公告日


(2019年3月15日)2019年3月15日)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

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期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
4.0%-5.0%,品种二票面利率预设区间

4.3%-5.3%,最终的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19年
3月
12日(
T-1日),参与询价的投
资者必须在
2019年
3月
12日(
T-1日)14:00-16:00将《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申购申请
表》(以下简称“《网下申购申请表》
”)(见附件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申购
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
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
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
1,000万元(含
1,000万元),
超过
1,000万元的必须是
1,0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为单一申购金额。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
为单一申购金额。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某一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
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标位叠加量;
(7)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
以上(含两份)《网下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为准,之前的均无效。

2、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19年
3月
12日(
T-1日)14:00-16:00将

以下文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并电话确认:

(1)填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网下申购申请表》;
(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
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和经办人
身份证复印件。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4)《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5)《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

力,不得撤回。如无法传真可发送申购函扫描件至
sundafei582@pingan.com.cn。

传真:010-66018703,010-66010359;
联系电话:010-56800348。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簿记建档的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

率,并将于
2019年
3月
13日(T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及巨潮资讯网(
)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
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期网下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股
证券账户的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二)发行数量

本期发行规模不超过
15亿元,本期债券设两个品种,品种一基础期限为
3
年,品种二基础期限为
5年,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
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
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每个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
购单位为
10,000手(1,000万元),超过
10,000手的必须是
10,000手(1,000万
元)的整数倍。每个投资者在《网下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

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
2个交易日,即
2019年
3月
13日(
T日)、2019


3月
14日(
T+1日)。


(五)认购办法


1、凡参与网下簿记建档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
2019

3月
12日(
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参与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传真《网下申购申请表》、有
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合格投资者确认函》进行申购。主承销商
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认购意向,根据网下簿记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并
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
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发行人和主承
销商将按照价格优先原则,对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进行配售,如遇到申购量超
过可分配额度的情况,在价格优先原则的前提下,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长


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配售。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
2019年
3月
14日(
T+1日)16: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合格
投资者全称和
“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
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认购资金
”字样,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对未
能在
2019年
3月
14日(
T+1日)16:0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主承销商
有权取消其认购,有权处置其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
其法律责任。


账户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2000005455086

现代化支付系统行号:307584021015

开户行联系人:曹伟伟
(18665933850)、宫福博(18929366068)

银行查询电话:0755-25878010、0755-25878053(柜台)

银行传真:0755-25197162、0755-25878067

(八)违约认购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主承销商
(簿记管理人)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主承销商(簿记管
理人)有权处。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认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
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风险提示

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期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
示条款参见《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
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五、认购费用
本期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名称: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舫金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
191号中石化大厦
B座
26层
2601-2624号房

电话:020-38081171

传真:020-38081171

联系人:刘平

(二)主承销商


1、牵头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
61层-64层

项目主办人:邓明智

项目组成员:龚思鑫、艾睿

电话:0755-22625403

传真:0755-82053643

2、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项目主办人:徐磊

项目组成员:周迪、陈诚

电话:021-38677397、021-38032115


传真:021-50329583
3、联席主承销商: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楼全层
项目主办人:刘湘臣、陈莹颖
项目组成员:高俊杰
电话:020-38286986

传真:020-38286922

(本页以下无正文)


附件一:
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
债券(第一期)网下申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单位公
章,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簿记管理人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办人姓名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移动电话
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品种一(3+N)询价利率区间为
4.0%-5.0%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为单一申购金额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品种二(5+N)询价利率区间为
4.3%-5.3%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为单一申购金额
重要提示:
请将此表填妥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
2019年3月12日(T-1)14:00-16:00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
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合格投资者确认函》传
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如无法传真可发送申购函扫描件至
sundafei582@pingan.com.cn。

申购传真:010-66018703,010-66010359
咨询电话:
010-56800348
联系人:聂磊、孙达飞
申购人在此承诺:


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
会的有关规定及其他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定或合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
准,并将在认购本期债券后依法办理必要的手续;
3、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某一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
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标位叠加量;
4、申购人在此承诺接受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制定的本次网下发行申购规则;申购人同意簿记
管理人按照网下申购申请表的申购金额最终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所确定的
最终配售结果和相关费用的安排;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或《网下认购协
议》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
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
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
失;
6、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签章)
年月日


附件二:

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在进行债券投资前应充分了解,可能会获得盈利的投资收益,但同时也存在亏损的投资

风险。为了使您充分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和损失,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证券交易法律
法规、行政规章、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和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本公司特向您进行
如下风险提示,请认真阅读并签署:

一、【总则】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
欠库风险、参与信用状况恶化债券的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在参与认购及交易前,应当充分了解该类债券的相关风险
以及债券发行人的相关情况,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实际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参与
债券交易。


同时,投资者应当特别关注债券发行人发布的债券投资者适当性调整公告,及时从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市公司网站以及证券公司网站等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三、【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

级较低、发行人资质较差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

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人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
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标准券欠库风险】投资者在回购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额。如果回购期间债
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
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


八、【参与信用状况恶化债券的风险】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的债券存在资信评级下调,
发行人盈利能力恶化以及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能性,该类债券存在无法按照募集说明
书的约定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风险,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损失。投资者在参与认购及交易前,
应当充分了解该类债券的相关风险以及债券发行人的相关情况,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实际需
求及风险承受能力,审慎考虑是否买入。


在债券存续期间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合格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将不得继续买入,已
经持有该债券的合格投资者只能选择持有至到期或者卖出。合格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继续
参与该类债券的投资,则风险相对较大:

(一)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信用评级下调至
AAA级以下(不含
AAA);
(二)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显示为亏损或经更正的财务报告显示
为亏损;
(三)发行人发生债务违约,延迟支付本息,或者其他可能对债券还本付息产生重大影
响的事件;
(四)发行人发生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合同约定的行为,或者被证

券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严重影响其偿债能力;
(五)中国证监会、交易所根据投资者保护的需要规定其他情形。

九、【操作风险】投资者在认购债券过程中因自身操作或者系统性的原因造成认购失败

的风险。

十、【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
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



本《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的揭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
认购及交易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认购及交易前,应充分了解该类债券的相关风
险以及债券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认真阅读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并做
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避免因参与债券交易而遭受难
以承受的损失。


本人/机构已阅读并完全理解以上《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且具备债券市
场合格投资者资格,知悉债券认购及交易风险,愿意承担债券市场的各种风险和损失。


投资者:
(个人签字
/机构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附件三: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30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2017 年修订)》《深圳证
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深证上〔
2017〕404号)》等文件之规定,本人
/
机构为: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
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

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
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理财产品拟将主要资产
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勾选★项)。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
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RQFII)。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
券,请同时勾选★项):


1.最近
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2000 万元;
2.最近
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
1000 万元;
3.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申请资格认定前
20 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
500万元,或者
最近
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
50 万元;
2.具有
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
2 年
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
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
师和律师。

()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

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如理财产品、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本期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
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所规定的合
格投资者。


是()否()
本人/机构符合上述规定,确认为合格投资者,特此确认。



投资者:

(个人签字
/机构盖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可不回传
,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
,填表前请仔
细阅读)
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中的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
“基
金简称”+“证基”+“中国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
”,全国社保基金填写
“全国
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劳动保障部门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
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

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
0.01%;
3、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为单一申购金额。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某一申购利率时,
投资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标位叠加量;
4、每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
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
1000万元的必须是
1000
万元的整数倍。

6、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
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
4.30% -4.6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
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申购金额(万元)
4.30% 2,000
4.40% 4,000
4.50% 7,000
4.60% 10,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4.6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23,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60%,但高于或等于
4.50%时,有效申购金额
13,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50%,但高于或等于
4.40%时,有效申购金额
6,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40%,但高于或等于
4.30%时,有效申购金额
2,000 万元;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3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加申购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后于
2019年3月12日(
T-1)14:00-16:00将本表连同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章的无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
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
《合格投资者确认函》一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9、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并签字,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
公章,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簿记管理人和发行人允许不
可撤销。若因合格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
果,由合格投资者自行负责。

10、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
金管理公司申购本期债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11、每家合格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
《网下申购申请表》,则以最后到达的为准,其前的均无效。

12、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
概无效。申购传真:
010-66018703,010-66010359,咨询电话:
010-56800348;联系人:聂
磊、孙达飞。如无法传真可发送申购函扫描件至
sundafei582@pingan.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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