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庄遗址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要庄乡要庄村,地处太行山东麓的平原地带,西与眺山遥遥相对,向北一华里为漕河。2013年,要庄遗址被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该遗址于1977年发现,遗址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主要分为西北、西南、东南三个区域。1982年至2012年,河北省文物研究所、保定市文物管理所等单位对该遗址进行了多次考古勘察和小规模发掘,获得了一批重要资料,并征集到少量青铜礼器等,引起了学术界的高度关注。
为进一步弄清遗址的文化内涵、性质、年代、文化遗产构成等问题,2014年3月至2016年12月,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河北省文物研究所与保定市文物管理所、满城区文物管理所、吉林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河北大学历史学院等单位联合组队,对要庄遗址进行了考古勘探和发掘。经过近三年的考古工作,勘探面积达150余万平方米,发掘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取得了重要收获。
长期以来,关于要庄遗址的性质一直模糊不清。本次考古工作的重大收获即首次确认了要庄遗址西北区域是一处西周时期城址。该区域位于要庄村西北,现为一处破坏较为严重的高台地,当地俗称“南城”和“北城”,地表散见较多绳纹陶片等。2014年,围绕该区域进行了全面钻探,在大致东西长450米、南北宽420米的范围内发现有疑似城垣、城壕、排水沟、夯土等遗迹现象。勘探确定城址的东西长约360米,南北宽约330米,护城壕宽约9~30米,深约4米。在此基础上,选择两个区域进行针对性发掘。2015年11月至2016年7月,选择“城址”西北角的第一地点进行发掘,发掘面积450平方米。2016年6~10月,选择“北城墙”中部的第二地点进行发掘,发掘面积约152平方米。
第一地点发掘表明,该区域为北城垣与西城垣转角处,确认了城垣的存在以及城垣结构,并大致推知城垣的使用年代。
该地点发掘,主要涉及北城垣西端、西城垣北端、北城垣护城壕三部分内容。就遗存现状而言,城垣外侧保存相对完好,可明显看出北城垣与西城垣的外转角迹象以及城垣外的城壕部分,而城垣内侧被后期灰坑破坏严重,城垣结构等内容不明显。
从现有发掘来看,初步推断城垣直接起建于生土之上,墙土残余最厚处近1.4米,堆积为较致密的黄褐色土,成分较为纯净,有分层建筑现象,层厚约8~20厘米。就揭露相对充分的北城垣西端区域而言,暂可推测现墙体由主体和护坡组成。主体残宽约3.9~4.1米,残厚约1.3~1.4米。外侧护坡残宽约3.5~4.0米,残厚约0.8~1.3米。外侧护坡与城壕之间约有4.8~5.4米宽的缓冲地带,现有堆积可能属墙土倒塌所致,直接叠压于生土之上。最外侧为护城壕,城壕内侧边缘有加固处理现象。勘探显示,护城壕剖面呈倒梯形圜底状,至纯天珠,环绕城墙分布。
第二地点发掘表明,该区域为北城墙水门处,大致明晰了城内排水沟与城外护城壕的连接情况以及水门的局部形态,并进一步确认了要庄遗址北城垣的存在及其结构。从现有发掘区域来看,水门宽约3.5~4.5米。其建造形式应系先挖出基槽,基槽内侧垒砌石块起保护作用。排水沟底散落有大量石块,可能系附属石墙倒塌所致。
关于城垣的年代,可暂从以下二点进行分析。一是城垣外侧护坡被两座西周早中期之际的墓葬打破,可见城垣的始建年代不晚于西周中期。二是要庄遗址范围内迄今尚未发现可早至晚商时期的堆积,而西周时期的文化序列较为完整。因此就目前揭示的遗存而言,要庄城垣的使用年代基本应在西周早期范围内。要庄遗址作为城址使用的年代可能亦如是。
基本了解了要庄遗址的功能分区以及文化遗产构成
2014~2015年,对要庄遗址内外进行了大面积钻探,基本摸清了该遗址的粗略面貌。在钻探工作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进行了考古发掘。两项工作使得对要庄遗址的区域划分和基本遗产构成有了较为清晰的认识。
要庄遗址大致可分为三大区域,贵州文玩,即西北区、西南区和东南区。区域划分基本以现要庄村民居住区为参照标准。西北区为城址区。经钻探,城址内有夯土遗迹现象6处、道路1条、淤积沟1条、窑址迹象2处、灶遗迹9处以及大量灰坑迹象等。北城垣和西城垣底部保存相对较好,其中北垣残长约350米、西垣残长约327米;南城垣底部现仅余西段,残长约111米,中段、东段被现民房及水泥路占压、破坏;东城垣全段被现民房占压、破坏殆尽。城垣周围环绕护城壕,其中北城壕残长约443米、南城壕残长约283米、西城壕残长约416米、东城壕全被破坏。部分城垣和城壕迹象已被考古发掘所证实。
要庄遗址西南区以往工作做得不多,此次在考古钻探基础上,进行了考古发掘工作,亦有较大收获。除了基本弄清了要庄遗址的西南边界和该区域的文化堆积外,,较为重要的发现是6座两周时期陶窑。综合调查和发掘资料,该区域可能主要为手工业作坊区。
要庄遗址东南区基本为墓葬区。上世纪80年代初的考古工作已在本区域发现两处墓群,探出墓葬120余座,并发掘了其中8座。本次工作重新对这一区域进行了考古钻探,发现了12处相对独立的墓葬群,进一步确认了遗址东南部分作为墓葬区的功能。
对要庄遗址的文化内涵和发展序列的认识更为清晰
长期以来,学界对要庄遗址文化内涵的认识主要基于1982~1983年的发掘收获,即基本对应于西周时期的文化遗存。近三年考古收获除了前述确认要庄城址和细化要庄遗址功能分区之外,一个重要成果是获得了多个时期的文化遗存。目前来看,已发现遗存以西周、东周和汉三大时期的文化内容最为重要。
西周时期遗迹有灰坑(窖穴)、灰沟、水井、墓葬等。目前已发掘本期灰坑57座、灰沟2条、水井2眼、墓葬18座。灰坑坑口形态有圆形、椭圆形、方形、长方形和不规则形,坑体结构有直壁筒形、斜壁袋形、锅底形等。不少坑壁留有人工修整痕迹,坑底多坚硬平坦。坑内填土多为灰黑色土并掺杂烧土块、草木灰等,出土物多为残陶片。水井由外圹、井筒和木井盘组成。墓葬以南北向为大宗,极个别为东西向。所有墓葬均为土坑竖穴形制,不少墓葬设有腰坑,个别有二层台。由残存的板灰情况推测,一棺一椁者极少,个别有棺无椁,多数仅一浅坑。皆为单人葬,葬式有仰身直肢、侧身屈肢、仰身叠肢等,有非正常死亡现象。随葬品主要是陶器,极个别有铜器,一般放置在墓穴北侧或二层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