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9日在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许俊
各位代表:
我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关于2018年的工作
2018年,是海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非凡之年。4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亲自宣布了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大国家战略;当天,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海南由此开启了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历史新征程。这一年,也是省六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开局之年。常委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紧扣全省工作大局,勇于担当作为,依法履行职责,为实施重大国家战略、建设美好新海南发挥了积极作用,实现了本届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既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更是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常委会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践行“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把坚持党的领导这个重大政治原则贯彻、体现在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一)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谋划推进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发表“4·13”重要讲话和中央发布12号文件后,常委会抓早抓深抓实传达学习工作,及时把思想统一到、力量凝聚到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上来;认真贯彻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作出《关于推进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决议》,通过法定程序,将中央决策和省委部署转化为全省人民的共同意志;及时调整充实立法计划和监督计划,增加3个立法项目,充实5个听取审议专项报告和2个专题调研的内容,新增6个专题调研课题,并精心编制五年立法规划,有力确保了人大工作服从党中央重大决策、服务全省工作大局。
(二)始终保持在省委坚强领导下依法履职的政治自觉。坚持和完善常委会党组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凡谋划开展重要工作、决定重大事项,都事前向省委请示,坚决执行省委的决定,并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根据省委指示不断完善措施、推进工作。一年来,党组先后就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制定立法计划规划和监督计划、开展专题询问、巡视问题整改等重要工作,向省委专题请示报告39次,有力保证了常委会工作始终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在正确轨道上不断向前推进、切实取得实效。
(三)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作用。进一步理顺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的议事决策关系,凡涉及重大立法、重大监督和重要工作的事项,在提交主任会议或常委会会议审议之前,都先提交党组会议研究讨论,从制度上进一步强化了党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保证了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的有效发挥。
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公布后,党组及时部署组织海南省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增强正确履职的使命感、责任感。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海南代表团全体代表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以实际行动充分展示了良好风范。宪法修正案通过后,党组大力抓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推动修订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依宪修改誓词内容,优化组织程序,使宪法宣誓更为庄严,更彰显宪法权威。
党组坚决落实党管干部原则,引领常委会正确行使人事任免权,服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大局,制定任免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暂行办法,并及时任命省监察委副主任和委员、洋浦经济开发区监察委组成人员;服从机构改革大局,及时任命机构改革涉及的相关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确保了改革的顺利推进。一年来,常委会严格依法审议省委推荐、“一府一委两院”提请的人选,先后任命141人、决定任命45人、批准任命2人,免职、决定免职、批准免职共50人。
二、紧贴新时代新要求加强立法,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供法治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常委会着眼于加快建立与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相适应的法规体系,加大立法工作力度,先后审议通过省级地方性法规或法规性决定21件;批准市县地方性法规10件和单行条例1件,超额完成了年度立法计划。
(一)扎实开展现行法律法规梳理清理工作。坚决落实省委部署,积极担当作为,主动加强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协调,争取加大对海南立法工作的指导和支持。牵头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根据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要求,认真梳理国家现行法律和行政法规,形成了第一批涉及调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的事项清单,并转省政府研究上报;全面清理海南省现行法规及法规性决定,对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根据急需先立原则修改了2件、废止了2件,并结合编制立法计划规划,合理安排相关法规修改废止的时序。同时,对国家现行自由贸易区试点政策反复进行研究论证,支持省政府争取国务院将适合的政策赋予海南。
(二)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立法。实行“三园五网”极简审批,是海南省放管服改革的成功经验。常委会坚决落实省委关于推广、深化这项改革的部署,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组织起草并初步审议了极简审批条例(草案),力求以立法推动极简审批改革不断深化。省域“多规合一”改革,是中央赋予海南的重要使命。常委会制定关于实施海南省总体规划的决定、关于加强重要规划控制区规划管理的决定,并修改林地管理条例、土地管理条例、实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城乡规划条例,规范了省和市县总体规划的编制、修改、审查、监察管理,为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提供了法治保障。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是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重要目标要求。常委会制定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登记管理条例,以自主申报制度为核心,创新商事登记制度,进一步简化商事主体申报登记和注销的程序,促进了营商环境的优化。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党中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决策。常委会及时作出关于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为海南省机构改革顺利推进提供了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