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后份额化时代是一种概念,眼下看来还不是现实。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后份额化时代文交所的运营策略,需要认真研究。
中国艺术品份额化交易走到今天,已经进入了一个最为关键的时期。何去何从?可以说已经成为业界的一大问题。说份额化交易是中国式的实践,是因为它走了中国改革创新的一个经典性的路线图:群众(民间)发起,地方政府支持与推动,在全国范围内产生影响并得到相应的响应,中央及国家相关部门研究相关监管对策与政策。今天的份额化交易已经走到了至为关键的最后一步。可以说,至纯天珠,最后的决策关乎到对民间创造力及实践的一种宽容的态度和对民间实践的尊重。
当下,份额化交易进入了一个最为敏感的发展阶段,无论有什么样的政策结果,也不能阻挡文交所向前行进的步伐,份额化作为平台化创新交易的探索,为艺术品市场提供的不仅仅是一种新的交易形式,更为重要的是新的理念与新的组织与体制形式,文交所作为一种历史承载,已无可避免地要进入后份额化时代,因为更多的文交所发现,经过份额化交易的推动,文交所又面临着一个新的发展机会:抓住机遇塑造一个切入艺术品资本市场的公共平台。这个平台的具体功能如何界定,这要从份额化交易的意义及其实践沉淀分析起。
一、份额化交易及其制度平台对文化产业的积极推动作用
作为中国文化产业新的创新极——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的理论核心与实践的关键点,充分地展示了艺术资产份额化交易的创新形式,对推动中国文化艺术品资本市场的发育,以及中国文化艺术产业市场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文化艺术资产份额化交易的创新内核所体现出来的价值对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是值得我们研究与关注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社会化、大众化、资本化是中国文化艺术产业发展的一个大方向,而文化艺术资产的份额化是这一发展趋向的一个重要通道;二是发展文化艺术金融是文化产业迅速发展的基本保证与前提,而艺术品份额化是文化艺术与金融对接的重要手段与平台;三是艺术资产份额化交易及其平台是整合资源,不断培育与形成区域文化艺术金融体系的重要推手;四是在金融资本的带动下,艺术资产份额化交易及其平台会不断形成文化艺术产业及金融产业要素的重要聚集高地;五是艺术资产份额化交易及其平台是在新的经济形态下,是构建文化艺术产业要素发育及先进产业组织的重要推动力;六是艺术资产份额化交易及其平台制度是区域文化艺术产业国际化的重要窗口与孵化器,对构建全球性中国文化艺术产业的话语权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七是艺术资产份额化是政府部门认识与研究文化艺术产业发展规律,制定政策、进行有效监管的试验田;八是艺术资产份额化交易及其平台建设有利于推动中国文化产业市场的价值建构,并对艺术品市场参与者起到示范与教育作用;九是艺术资产份额化交易及其平台是培养文化艺术金融等复合型人才的重要基地。我们相信,这些经验与作用,将会对以后艺术品市场创新及后份额化时代文交所的发展提供更为有效的借鉴作用。
二、份额化交易及其制度平台的合理内核与价值
研究与分析份额化交易及其制度平台的合理内核与价值,对后文交所时代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只有站在份额化交易的实践成果上,中国文交所事业的发展才会走得更远,做得更大。
1.新的文化艺术价值发现平台,是中国对世界的贡献。文交所要按照“发现价值、提升价值、实现价值”的探索性经营理念,遵循“公信、公开、公正、公平”的经营原则,以文化艺术为载体,以产权为核心,以金融为纽带,文玩,以资本为动力,以科技为先导,以服务为根本,全力打造一个在“政府领导,企业主导,专家指导,中介辅导,市场引导”下的文化艺术产业要素实现跨行业、跨地域、跨所有制高效流动与融合的创新与价值发现平台。在国内兴起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后,2011年l月份,法国、香港也出现了类似的交易模式,文玩,并具备“标准化”的连续竞价交易、可集中拆分、公开募集三个条件。
2.新的交易模式创造的新的公共交易平台。艺术品份额化交易模式,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实现网上无纸化交易。份额化交易的法律依据是《物权法》。《物权法》第九十四条之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艺术品可以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可以依法转让其持有的艺术品份额。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打造“制度合理、运营规范、市场认可、投资人放心”的艺术品交易平台。文交所是一种新的市场形态,是一种平台化的交易形式。这种平台化交易是指:通过评估先确认其价值并进一步量化,然后通过价值量的细化拆分,在交易过程中逐渐实现其使用价值。
3.以标的物的特性认知为基础建立的规范化的权威支撑体系。我们现在看到大家都沿着资本的向度去看问题,很少有人去关注交易标的物——艺术资源的特性,搞资本的人往往会忽视艺术品市场及资源的复杂性,他们往往会把艺术品当成同质的一般商品对待,这就会出很多问题。文化艺术产品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决定了交易本身不是一个非常简单的过程,需要很多条件的支撑与保障。确权、鉴定、评估、定价、保险、托管,可以说,以上每个环节都是至关重要的,不仅需要有科学规范的流程,更需要体制与法律法规的支撑。在这里我们特别强调,定价是交易的核心问题,但价值评优、资产评估又是定价的基础。对艺术品来讲,由于其价值的多元化与价值发现过程的复杂性,也就决定了艺术品评估与定价的复杂性与难度。毫无疑问的是,艺术品份额化交易必定会推进我国应有的价值评估体系及相应的理论架构的建立。
4.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不断不断推动完善了退出机制。艺术品份额化交易中,会存在一些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因素。如遇政策原因导致的禁止交易,交易所将设置两种上市艺术品退出办法。一是根据共有人公约,由交易所代全体份额持有人处置上市艺术品,交易所可以通过公开拍卖形式将上市艺术品变现后按照持有人持有份额比例进行分配。二是在艺术品上市前,交易所与发行商签订的上市发行协议中规定:由于政策风险而导致禁止交易的,我们在规则中将约定由发行商会员以发行价格回购上市的艺术品。正常交易,根据不同条件,按照有关管理办法进行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