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是人类古老的买卖方式,迄今为止已历经几千年的风风雨雨。古往今来,利用拍卖成事者无数:从古巴比伦人通过拍卖迎娶新娘;古罗马商人依靠拍卖坐上皇位;到当下政府拍卖国债;海关拍卖罚没物品;银行拍卖不良资产……拍卖标的可谓五花八门,拍卖场上槌起槌落,一个个拍卖新纪录被创造,一批批商品的新价值被发现,至纯天珠,拍卖的神奇令人眼花缭乱,叹为观止。
拍卖行最早产生于古罗马
罗马共和时期,拍卖得到空前发展。在奴隶拍卖基础上出现了战利品拍卖和商品拍卖。战争发生时,大批商人随军出发,一旦罗马获胜,他们便在战场上就地竞买士兵们掠夺到的多余战利品。士兵将长矛插在地上,四周堆满各种拍卖物,包括铠甲、军服、武器和生活用品等。通过拍卖,士兵们能大发一笔战争财,而随军商人则接着转手倒卖,亦从差价中赚不少钱。
除了士兵和商人参与拍卖,罗马执政官也常用拍卖方式处置敌产,而罗马皇帝则拍卖皇宫物品扩充财源,就连皇帝禁卫军也把拍卖作为生财之道。公元193年3月,在位不足百天的罗马皇帝佩提那克斯,被握有皇帝废立之权的禁卫军士兵谋杀,在选择新君的过程中,财迷心窍的禁卫军竟决定将堂堂皇位在两名争权者之间拍卖。结果,出价最高的罗马大富翁狄狄乌斯尤利安努斯获胜登基,他给有关士兵每人6250德拉克玛(古希腊含银货币),总计相当于现在数百万美元。这便是拍卖史上著名的“皇位拍卖”事件。
由于古罗马拍卖的火爆,原本分散兼营拍卖的拍卖人,便逐渐被专门从事拍卖的拍卖商所取代,后来一些拍卖商又单独或合伙组建机构,成立门店,开设了拍卖行。关于这点,较早见诸文字记载的是古罗马著名讽刺诗人尤维那尔对古罗马城内人们去拍卖行找工作的描述。其诗句有“争先恐后四处奔走,拍卖行里谋职心切”,时间为公元前2-1世纪,距今2200年。拍卖行最早产生于古代罗马,是古罗马对世界的一大贡献。
古罗马拍卖是世界拍卖史上的第二个里程碑。其特点是:拍卖内容丰富,拍卖标的广泛,小到衣布酒茶,大到房屋土地;上至皇位国家,下至隶畜官爵,无一限制,均可拍卖。
更准确地说,古罗马时期的拍卖是人类历史上拍卖发展过程中的第一个高峰。它突出地表现为拍卖性质、拍卖范围、拍卖数量、拍卖方式等方面的巨大变化。有任意拍卖,也有强制拍卖;有自行拍卖,也有委托拍卖;有民间拍卖,也有政府拍卖;有平民拍卖,也有皇室拍卖;有商业拍卖,也有公益拍卖,等等。这些拍卖活动不但涉及到经济、司法领域,而且涉及到政治、军事领域,令人眼花缭乱。
古罗马时期的拍卖为近代拍卖奠定了基础、构造了轮廓、确立了模式、创制了法规、积累了经验,堪称近现代拍卖的源泉和鼻祖。就连英文“Auction”(拍卖)一词,也直接来源于拉丁词语“Auctio”、“Autuc”(意均为“增加”),这使人有理由相信,古罗马拍卖正是当今国际通行和最时兴的“增价拍卖”方式的起始和雏形。
光绪年间出现“叫卖行” 上海是中国拍卖行发源地
与古罗马相比,中国的拍卖活动要滞后得多。据史料显示,中国直到奴隶社会后期才有商业拍卖活动,但拍卖机构出现却是近代的事情。如明代小说《醒世恒言》记载,明嘉靖年间江苏吴江县织工施复,因缫丝技高,所织绸质好,每每“拿上市去,人看时光彩润泽,都增价竞买,比往常每匹平添多银子。”尽管这里已经多少包含了一些拍卖因素,但严格说来并非真正的拍卖,当然也谈不上拍卖商,更没有拍卖行。
近代,随着中国对外贸易的增加,特别是鸦片战争失败,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以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便将更加先进的拍卖机制引入中国。中国最早的新式拍卖活动发生在广州,来华洋人经常举行拍卖,如英国东印度公司,就曾定期在中国拍卖鸦片。有资料说:“以1813年为例,这一年,印度上等鸦片‘公班土’,每箱成本费是237卢比(印度货币),它的拍卖价格,包括印度的鸦片税在内,每箱2428卢比,两者差额为2191卢比,超过原来成本9倍。”相比之下,1821年东印度公司运送一批印花布“在广州拍卖脱手”,却因为国人不认洋货而使进口商“亏本60%以上”。
上海则是中国拍卖行的发源地,中英《南京条约》后,旅沪英侨曾于1872年在上海开设鲁意师摩洋行,主营拍卖业务。随着上海商业地位的日益突出,市内国人效仿洋人从事的拍卖活动逐步兴起,国人创办的拍卖行也应运而生,并渐成规模,其鼎盛时期多达二三十家。
在北京,法国人品德曾于19世纪末最先开设一家“品德拍卖洋行”,专门主持王公大臣、高官显宦家藏的珍奇文物、古董字画的拍卖,从中渔利不少。其操作办法是:拍卖会前3天,由拍卖行在卖主家中划出一块地方,将全部拍卖物品对外公开展示。与此同时,拍卖行在京城各种报纸上和街巷中大事刊登、张挂关于拍卖的广告、招贴和传单,吸引买主前往看货。拍卖举行时,品德亲任主拍,将一件件拍品过手成交。通常,这家拍卖行都要向卖主提取约20%的拍卖佣金。有时,他还利用卖主知物不知价的缺陷,将那些最有价值的东西以卑鄙手段自购下来,然后倒卖国外,牟取暴利。
自光绪庚子年后,北京始有国人经营的拍卖行。这些拍卖行拍卖各类物品,至纯天珠,又因其以叫价方式营销,故亦称“叫卖行”。进入民国年间,外资北京幸福拍卖行改为由国人接办,行址设在东单北大街。不久,中资“公易拍卖行”又在西长安街诞生。这两家拍卖行当时专以拍卖法院罚没财产和大户废弃物品为主。
中国拍卖业已逐渐走向成熟
新中国成立之后,在20世纪50年代仍实行过一段时间的拍卖制度,主要用于司法判决和赈灾救济诸方面,均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1958年,植根于旧中国的拍卖行在国内被全部取缔,拍卖活动从此偃旗息鼓,拍卖槌声长期不再响起。
当蓝白方格旗在新中国重新挂起时,已经是20世纪80年代。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后又明确提出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而使我国沉寂多年的拍卖业又有了赖以生存的条件。可以说,我国拍卖业的复苏,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同时,拍卖业的发展,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进程。
自1986年我国改革开放后第一家拍卖企业国营广州拍卖行恢复至今,中国拍卖业已走过了20多年的发展历程。20多年来,中国拍卖业发展迅速,拍卖企业数量从1986年的1家发展到目前的5000多家;国家注册拍卖师已有11000多人;拍卖从业人员突破10万人;拍卖业务的触角已经涉及到了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这一切都说明,中国拍卖业已逐渐走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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