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是近代中国著名的启蒙思想家、政治活动家和学术文化大师,同时又是一位杰出的法学家。他对法理学、宪法学、法史学、行政法学都有过系统的研究,留下了三百多万字的法学著述。不仅如此,在他十多年的政治活动中,几乎有一半的时间和精力用在推动中国法制的现代化。在北京匡时在秋拍上鼎力推出的“梁启超”重要档案的信札中,有21通都与北洋政府时期专门的司法人才养成机构——司法储才馆有关。从创立到发展,从教学到筹款:在司法储才馆的筹备发展过程中,文玩,梁启超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而在梁启超晚年的生活中,司法储才馆同样也是一个重要的话题。
名称:梁启超致梁启勋信札一通
数量:4(纸)
时间:约1927年6月23日
民国时期,战乱频仍。司法受到极大的打击,其依附性更加突出。北洋军阀时期,军阀割据的形势造成司法依附于军阀或军队的不利局面。在很多地方司法官如果不听命于军阀,表现出依法审判的独立性格,就有可能遭到打击迫害,甚至生命安全都会到威胁。司法独立更是无从谈起。时任“司法储才馆”馆长的梁启超先生在提及“司法独立”的问题时,强调“将来怎样能表现司法尊严?怎样能够为司法界放光彩?在司法界人,当受压迫厉害或者过着最困难的时候,我们责任所在,为保全司法权起见,什麼都可以牺牲,这不是靠一人力量,是要靠大家有团结一致精神的。” 司法储才馆是在先生这样的愿景下诞生的。
在1926年在北戴河养病期期间,梁启超便被确定为负责储才馆的事情。在相关的信件中有王亮俦和罗均任催促梁启超回京的记载,回京后,两人又专门拜访了梁启超进行商量。梁启超稍作考虑之后便答应,但考虑到自己的身体因素,,便先让林宰平以学长兼教务长的身份代替自己全权办理,并聘梁启勋为总务长兼会计,自己主要是负责职员的聘任。此后,司法部长罗文干按照司法储才馆章程正式聘请梁启超任馆长。
在1926年9月14日、17日,10月14日的信件中,梁启超和自己的亲友都谈及储才馆,并表示自己将为储才馆的创立和发展尽心尽责。12月9日,梁启超又和林宰平在通信中商讨储才馆招生考试和开学的事宜。在1927年初,他写给弟弟的一封信中,谈到委托司法部的老司长林宰平代为办理,并邀余绍宋担任学长总管教务的事情,当时的梁启超因大病初愈且同时在清华任教,又有京师图书馆馆长的职务实在应付不过来,但是储才馆又是他心心念念记挂的要事,“顷拟一公电,谅弟志必赞成,请持示宰平(林志钧)、越园(余绍宋)一商(能并示博生尤妙,但以速发为佳)。若无甚反对(请两公对于文字代为斟酌),即送钧任代发之。”
1927年1月2日,梁启超在给梁令娴的信中提到自己因为储才馆和学校的事情很繁忙,但身体已经康复,故不是很累。1月11日,余绍宋致信梁启超报告筹备情况和开学典礼及之后的事情安排。17日开学典礼,梁启超发表讲话,文玩,阐述了储才馆的使命,“收回法权为目前最重要之事,虑无不知者。既欲收回,则须预备。前清以来,颇有筹备,惟中经时局变迁,时作时辍,应再更进一步,以期促成,本馆之设正为此故。”
储才馆开学之后,梁启超也在馆内承担人生哲学的课程,并有专门接见学生的时间,虽对学生的英语基础差表示担心,但总体还是很满意。
北伐战争的发展对于北方时局影响越来越大。梁启超也感觉自己需要做一些准备,比如离开北京去天津。6月1日,梁启超与余绍宋通信表示要商量储才馆的事情。同月,张作霖直系军阀控制北京,准备于南方政权对抗。新组建的内阁由姚震担任司法总长,姚震上任后,储才馆制定了新的章程,“新章姚(姚震)已寄到,荒唐已极”,内容涉及很多限制,并有裁撤经费的条款,“削除奖学金”、“收学费”,剥夺了馆长很多权力,“馆长聘教员及任用事务员皆须经司法总长同意等等要之”。这时,梁启超已因时局和新章程坚定了辞职的决心:“此章如行,则馆长除吃饭、睡觉外,无复自由权,而学生必至不复有一人也。”他在23日写给弟弟的另一封信中表示了遗憾与痛心,“据现在形势,不惟不能办至毕业,再办足一学期,恐亦不易。”学生是梁启超最为珍视的对象,“先无以对学员。”
梁启超在在储才馆两年多的历史上只工作了一年多的时间,但是,无论是从储才馆的筹备创立,资金筹集,人员选拔,章程制定,学生录取教育,梁启超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为中国近代司法人才的培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为中国走向近代的法制化做出了努力。
司法储才馆的历史,以及20世纪初中国人的司法统一之梦,今人早已遗忘或不知前人的辛苦,然而这位曾经试图以挽救时局为目的宣扬践行 “法治主义”的伟人并不应该被历史湮没。由古知今,这一批字字精义的信文,无一不凝聚了梁任公的思慧菁华与他的殷殷期盼,他对于司法独立的呼吁和推动司法改革的方案,是制约强权和军阀政治、改革政治体制、推进法制现代化的最强音,今天看来仍然发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