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种畜场一号遗址应属两汉时期的滚兔岭文化范畴

2010年10~11月,由于七台河市汪清河水库增容扩建工程,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该水库淹没区及其周边区域进行文物调查勘探工作时,在汪清河中游两岸的山丘顶部及其缓坡上共发现八处具有相同文化面貌古文化遗址。2011年7~10月,为进一步了解此类遗址的文化内涵,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拟占用为石料场的种畜场一号遗址进行全面揭露,发掘总面积约3000平方米,共清理房址20座、灰坑8个,出土陶器、石器、铁器、骨器、动物骨骼等文物标本200余件。

种畜场一号遗址,位于七台河市新兴区种畜场二队西南约500米、汪清河中游左岸的山丘(当地俗称王脖山)上。遗址现存面积约20000平方米,文玩,中心坐标为东经45°53′39.7″、北纬131°02′42.3″,海拔高程195~220米。调查时在地表采集到少量的夹砂红褐及黄褐色陶片。山丘顶部残存有一明显高于地表的长椭圆形土台,其下的东及北坡分布有20余个直径约5-10米近圆形居住坑。

本次发掘的地层堆积较为简单,共2层。第①层为耕土层,为黑褐色粘土,土质松软,厚度约20厘米,内含少量碎石块及近现代遗物等;第②层为文化层,为黄褐灰褐色粘土,土质略硬并含大量料僵石,厚度20—60厘米至纯天珠,出土少量的陶片、石器、铁器等。第②层下即为生土,为自然风化的砂岩层。所有遗迹现象均开口于第②层下。

遗迹现象有房址和灰坑两类。

房址均为半地穴式建筑,平面近方形,边长5~10米、面积35~90平方米。穴壁均开在自然的风化砂岩上,较为坚硬,未经特殊处理。居住面较为平整坚硬,系用细粘土铺垫而成,厚度约3~ 10厘米。地面灶多数位于室内中心偏南处,平面呈圆形或长方形、中部有一圆坑,灶面呈红褐色,抹有一层厚约1-3厘米的胶泥,贵州文玩,四周薄中间厚。柱洞发现数量较多,可分为大、小两种。大柱洞直径约20-30cm,深约15-30cm;小柱洞沿穴壁分布,直径约10-20cm,深约10-20cm。未发现门道

灰坑多为圆角长方形,边长2~4米之间。直壁、平底,底部多铺垫有黄褐色粘土或以平整的天然青石板为底。

本次发掘的文物标本大多出土于房址和灰坑内,有陶器、石器、铁器及骨料等。以陶器数量最多,分为夹细砂和夹粗砂两种,以黄褐色为主,夹砂黑褐陶、红褐陶次之,以素面磨光为主,纹饰以口沿下饰一周戳印纹最具特征,有可辨器型有敞口鼓腹罐、敞口碗、敛口钵、单把杯、壶、纺轮及陶猪等。石器有磨盘、磨棒、砺石、石刀、石凿、刮削器、石球等。铁器有刀、镰刀、镞等。

从遗迹及出土遗物分析,七台河市种畜场一号遗址应属两汉时期的滚兔岭文化范畴,其与此前发掘过的佳木斯市桦南县小八浪遗址文化内涵基本一致,而与双鸭山市滚兔岭遗址文化面貌略有差异。本次发掘出土了大量的陶器、石器、铁器以及木碳和土壤标本,对深入研究滚兔岭文化时期的生产、生活及生态环境等提供了宝贵的实物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