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被告人20名;实施盗掘摩崖造像、南宋丞相古墓、石刻等国家、省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23处50余次;盗窃佛头、佛像、壁雕石板等文物上百件。5月14日、15日,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一特大盗掘古文化遗址案。
眉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6年10月的一天,,被告人王某窜至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四川省仁寿县“牛角寨石窟摩崖造像”,盗掘石窟内的一枚石刻佛像的佛头,后以600元的价格卖给被告人谢某;2011年11月的一天,被告人吴某、余某、虞某等人窜至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四川省蒲江县“龙拖湾摩崖造像”,盗掘该处两尊佛像,被群众发现后逃跑,逃跑过程中将佛像遗失;2012年1月,吴某、余某等人再次窜至“龙拖湾摩崖造像”踩点,盗得一尊国宝级男观音像。
南宋丞相赵雄墓坐落在资中县,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11年4月至11月,被告人李某、程某、汪某、钟某等人先后5次盗掘了墓内8张壁雕石板。
经查,王某、吴某等20名被告人自2002年以来,在四川省成都市、眉山市等地流窜,疯狂盗掘国家、省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23处50余次,盗窃佛头、佛像、壁雕石板等文物上百件。其中,盗掘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3次,盗掘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8处24次。
由于案情十分重大,法庭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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