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9日中午,庆元县文物监察大队接到文保员举报,反映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西洋殿和兰溪桥下游建控地带内的河床有人在进行挖掘作业。
县文物监察大队监察大队立即会同县文管办赶往现场勘察,发现某工程队正在西洋殿和兰溪桥下游建控地带内的河床进行挖掘作业,且不能提供相关审批手续。执法人员对现场负责人进行了有关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严肃指出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终止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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