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2011年福建文化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消息称福建全省登记的涉台不可移动文物1076处,占大陆涉台文物总数的80%以上。
福建省文物局局长郑国珍说,福建组织编制《海峡西岸文化遗产(涉台文物部分)保护总体规划》,确保海峡西岸涉台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目前各级政府已投入涉台文物保护和维修专项经费,分期分批抢救维修和保护一批重点涉台文物。
据了解,福建"十二五"期间将开展涉台文物保护工程,提升福建省博物院和闽台缘博物馆等博物馆的对台文化交流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市、县设立涉台专题纪念馆或者在公共博物馆、纪念馆里设立涉台文物展区。
郑国珍介绍,截至2010年,福建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备的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文化遗产保护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并将于2015年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