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挖古墓被抓

2011年11月19日傍晚,隆昌警方接群众报案称:有人在龙市镇黄坡村五组盗掘古墓……接报后,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和龙市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到事发现场,当场挡获六名涉嫌盗墓人员。经审查,该六名嫌疑人员均是家住重庆市荣昌县的外地石匠,系隆昌本地人符某雇请来隆昌“取出”古墓里石刻的。

11月21日,隆昌警方将幕后黑手符某抓获归案。符某对其雇石匠盗掘古墓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犯罪嫌疑人符某(41岁,隆昌县金鹅镇飞泉正街人)曾于2000年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近日,符某在无意之中得知隆昌县龙市镇黄坡村五组狮子坪(小地名)有一座古墓,,其内刻有精美的石雕图像后,便欲据为己有。

经过精心准备,案发当日上午,符某驾车将雇请的六名外地石匠带到狮子坪的古墓前,叫六人将坟墓挖开,把坟墓内刻有图像的石刻敲下来。下午17时许,石匠们将坟墓挖开,并从坟墓里敲下一块长1.5米,宽0.5米,厚0.15米的刻有龙的石板,就在他们将石板抬出坟墓外,欲继续挖掘其他石板时,被当地村民发现并报警。后经专业部门鉴定:该墓为宋代古墓葬;盗掘出的石板为宋代龙纹石刻,属国家二级文物。检察机关审理认为:犯罪嫌疑人符某的行为已涉嫌盗掘古墓葬罪,遂依法对其予以逮捕。